刘大蔚购买仿真枪的台湾网站上的展示图片。
刘大蔚被捕时尚不足19岁。
4月11日,是四川达州小伙子刘大蔚20岁生日,然而,因为网购了24支仿真枪,以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生日,他是在监狱里过的。对于这样的判决,刘大蔚表示“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了刑,觉得很冤。”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实际上,刘大蔚眼中的“冤屈”,关键在于他到底买的是“枪”还是“仿真枪”。此前的审理中,检方起诉书称:“经鉴定,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4月12日,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立案复查。
被捕 3万元网购“仿真枪”20支被鉴定为枪支
2014年8月31日,还在达州市大竹县家中睡觉的刘大蔚被敲门声惊醒,几名陌生男子带来了坏消息。
刘大蔚的父亲刘行中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回忆,当天天气晴好,也到了水稻收割的季节,“我就和娃他妈出去找收割机。”
大概12点的样子,刘行中接到了当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一趟。他就赶紧回家去。
到家里一看,刘行中也惊住了,有公安,有海关人员,都在家里。
“我回去他们告诉我,儿子已经被带走了,现在要搜查我们的房子。”刘行中说,我就说你们随便搜就可以了。
于是,有人就拿着摄像机开始在屋子里搜查,但什么也没有搜到。
搜查结束后,有人就跟刘行中说,刘大蔚涉嫌走私武器罪。“我就问他们啥子走私武器罪,他们跟我说是在网上买了东西。”刘行中说。
当天,刘大蔚被带往福建羁押。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7月22日凌晨,这24支仿真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24支中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根据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原标题:从台湾网站买2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