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成都召开,委员会共有57名委员,其中有刘守民、程守太等10名律师代表。律师代表由省司法厅会同省律师协会从全省律师队伍中推荐,担任专家委员的律师应当执业15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省社改(司改)办有关负责人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按照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设立的,主要职能是统一对全省法官检察官遴选进行专业把关。
57名委员如何产生? 专门委员和专家委员
据了解,第一届遴选委员会由来自省直有关部门的7名专门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律师代表等50名专家委员组成。其中,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各5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律师代表各10名。
该负责人还介绍,人大代表由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省人大代表中推荐,政协委员由省政协委员工作室从省政协委员中推荐。法学专家由省法学会从在川高校、科研院所法学专家中推荐。法律实务专家由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从全省政法系统中推荐。审判业务专家由省法院从全省法官队伍中推荐。检察业务专家由省检察院从全省检察官队伍中推荐。律师代表由省司法厅会同省律师协会从全省律师队伍中推荐。
担任专家委员的律师 应当执业15年以上
“专家委员任职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例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能具有法学专家或律师身份等。”该负责人介绍,担任专家委员的法学专家应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以上专业职称,专业水平在全国、全省知名度高;担任专家委员的律师应当执业15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专家委员库成员由遴选委员会聘任,并颁发聘书。成员每3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员因代表、委员资格终止时,随即更换。”该负责人介绍。遴选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包括专家委员库成员在内的全体成员会议,总结通报上一年度遴选工作。遴选委员会委员独立发表个人意见,不受他人干涉。
委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敷衍懈怠履职的,或长期不能正常履职的,遴选委员会应当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视情况予以诫勉,严重的或将终止其委员资格。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四川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10名律师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