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刘吉强带着无罪判决书回到家中,父母都不在家。有时,他感觉像回到了18年前,因为屋里的家具摆设都没变。
18年前,警察将他从家里带走时,父母也不在家。那会儿,父母跟他一起生活,在他出事时碰巧出了远门。18年后,他青春不再,头发掉了一大半。他的父亲去年已病逝,85岁的母亲患癌,正在医院病床上喘息。
改变刘吉强命运轨迹的是18年前的一桩命案。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子被害。刘吉强被指控为凶手。2002年,吉林市中院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2003年,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这起错案最终得以纠正。今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此案,检方当庭建议改判无罪。10天后,刘吉强无罪获释。
出狱一周后,刘吉强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他说,对社会很陌生,还在缓慢适应,“这18年失去最珍贵的是青春,这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谈及未来,他说要先考虑的是申请国家赔偿和督促追责,“别的来不及去做,也没时间去设计。眼前最紧要的事是照顾我母亲。”
原标题:坐18年冤狱男子忆遭逼供:曾被用茶缸盖揉按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