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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生朝女生头部泼酒精点火 庭审态度嚣张(2)

2016-05-10 10:15   来源: 中国安徽在线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焦点]一不小心点燃?其实是有预谋的

庭审中,袁辰杰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称,他购买酒精起初是想吓唬小娟,想将酒精倒在小娟身上,不准备点燃,“后来是一不小心点燃的,因为她一大叫,我慌了。”

此说法与袁辰杰之前的供述并不一致。袁辰杰向公安机关供述,他在购买酒精之前上网查找了酒精的品种、类型,他还对酒精能将人烧成什么伤情、酒精着火后吸入呼吸道会产生什么后果等很多问题都进行了查询,“我这个人做什么事情都会提前做好准备。”

袁辰杰还称,案发前一天晚上他一夜未睡,一直在想他和小娟的关系,第二天上午,他本打算在学校伤害小娟,发现学校内人多不方便就没有下手,中午趁着小娟来到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吃饭才选择作案,因为此处人少,“旁边有沙子,到时候要想灭火可以用沙子。”

另外,小娟母亲表示,在事发之前,袁辰杰还多次威胁小娟。袁辰杰庭上也承认,之前说要“拿刀子”威胁过小娟。

就点了一次火?其实三次才点着

庭审时袁辰杰在回答小娟的代理人余才能律师提问时,表示当时他就点了一次打火机。这种回答与之前的供述也不一样。

据小娟事后回忆称,当时她被泼上酒精后,试图挣脱,袁辰杰拿着手中的打火机点了3次,前2次没有点着火。在多次发问下,袁辰杰才表示,当时拽着小娟的肩膀,将携带的两瓶酒精倒了一瓶在小娟身上,随后点了3次才点着火。从他当天中午见到小娟到事情发生,只有短短一分钟的时间。

是否属于自首?他说有机会逃走

袁辰杰说,事发后他愣在一边,虽然想扑火,但已经来不及了。之后超市老板端水来救人,并且拨打了电话进行报警。他之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手上没有电话,没有报警的条件。“后来我没有跑,一直呆在那个地方等待着民警来抓我,我知道犯罪了。”袁辰杰认为,他是属于自首的行为。为此,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小娟代理律师余才能当庭提供了一份视频证据,“视频上袁辰杰蹲在地上,旁边有保安在训斥他,说明当时周围不少人,他没有逃脱的机会。”

袁辰杰辩称,他没有想要逃走,因为保安从门口到事发现场有几百米距离,他是有机会逃走的。

原标题:“泼下酒精后点了三次火点着女同学”事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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