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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一酒吧卖篡改生产期饮料罚5万

2016-05-11 12:3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川新闻网遂宁5月11日讯  5月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新《食品安全法》实行后,射洪县食药局开出了首张食品处罚罚单,对经营被篡改生产日期饮料的经营者给予最高幅度处罚,没收其涉案违法产品和销售所得,共处罚罚款5万余元。

2015年11月10日,射洪县食药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地某娱乐歌城内的食品专营区货架上有20多罐功能饮料,其中有两罐饮料的罐体底部标示生产日期的部位有残留。同时,这两罐饮料上生产日期字迹模糊。据此,执法人员怀疑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是经篡改后形成的,随即扣押这些产品,同时突击检查上级经销商。

经食药局调查人员向产品标识的生产企业确认,涉案产品确为该家公司生产,但其标示的生产批次却被篡改,为虚假的生产日期。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健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向当事人下发《立案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

因歌城老板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罐装饮料行为,违反了新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该名老板进货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经营饮料20罐和经营所得420元,还对当事人经营已被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功能饮料罚50000余元。

据射洪县食药局人员介绍,本案是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射洪县食药局办理并处罚的首例案件。“以往针对娱乐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弱,日后要加大对类似区域食品的产品进货查验、储存和经营过程中如何保障经营其食品安全等。”该名工作人员说,酒吧、茶馆等娱乐场所因其灯光昏暗,易出现过期食品,经过此案的处罚,势必会警告其他类似情况发生。

 

原标题:射洪开新《食安法》首张罚单 酒吧卖篡改生产期饮料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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