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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物价局:“草原天路”50元一人定价合法

2016-05-12 11:39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路太美  

“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西起张北县城南侧的野狐岭,东至崇礼县桦皮岭处。因蓝天与之相接,白云与之呼应,行走在这条路上,就像是漫步在云端,故而得名“天路”。有网友把它比作美国66号公路,称其为中国的66号公路。

要收费  

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

河北张北“草原天路”收费一事近日持续发酵,虽然当地政府已作出相关回应,但对于收费的合法性公众依然存在质疑,认为是“拦路收费”。“新华视点”记者就社会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焦点1

从公路变成景区合规吗?

公路法在公路变成景区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网民普遍认为,当地政府巧妙地把公路变成了风景名胜区,是在“拦路收费”。长期从事旅游规划、风景道研究工作的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余青表示,目前,公路法在公路变成景区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八条,设立市级风景名胜区,由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向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张家口政府称,“草原天路”于3月25日正式被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在这一点上,张家口将“草原天路”设为风景名胜区是合法的。

余青认为,现有的法律之间出现了不对接的尴尬。依据公路法,这条道路依然是二级道路,依然包含了一定的通行能力,怎么保障通行权在成为景区后继续使用,需要在实践中解决。

焦点2

公路为何变景区?

在微博微信被大力推荐,2015年接待游客33万人次

从2013年夏季开始,“草原天路”成为大量自驾游游客的目的地。

石家庄一位游客对记者说,“我去年夏天慕名去了一次,那时‘天路’被炒得火的不得了。距离天路入口的几千米就已经开始水泄不通了。”

附近生活的居民说,一到旅游季节这里经常交通拥堵,垃圾遍地,草场植被破坏严重,虽然游客多了我们也能挣点钱,但是眼睁睁看到被破坏真觉得可惜。数据显示,“草原天路”2015年全年接待游客33万人次,最多一天达6000辆次。

原标题:草原天路 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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