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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部分三甲医院:待产包必须买 不购物不做检查(2)

2016-05-18 18:10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有医院两年待产包卖了240万元

据了解,各科室尤其像产科、儿科的患者在治疗、住院过程中均会不同程度需要一些医辅或生活用品,这些商品不属于医疗用品,医院并不能出售。

为何强制要求购买指定待产包?附二院产科4月7日当班护士对记者表示,家属自带的抱被等物品未经消毒,进产房易引起感染。附一院产科医生说,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须达到消毒水平。院内小卖部出售待产包为患者提供了方便。

有患者提出质疑,以附二院内小卖部出售的725元的两个包为例,内含新生儿抱被、血液垫、吸收巾等21件物品。“就算里面真空包装的婴儿抱被是合规定的,难道不能缺什么买什么吗?”一名家属说。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附二院小卖部销售了待产包6000余套;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附一院便利店销售待产包内主要物品售价203元的婴儿睡袋7900余件。

附二院小卖部两年时间内待产包一项销售额超过240万元;附一院便利店开业六年销售额超过9000万元,2015年接近1300万元,其中婴幼儿用品一项近120万元。

附一院、附二院均否认存在强制消费的问题。5月6日,附二院副院长邓丹琪对记者表示,根据院内规定,严禁在医务科室出售物品,严禁科室收现金,严禁强制患者购买商品。邓丹琪随后说:“医院日前对产科和儿科进行了检查,没有强制患者购买物品的行为。”

邓丹琪同时表示,患者在医院内需要使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医疗用品,所以也不存在规范化的要求,无论是自带还是新买只要能用就行。

有医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间按比例分配利润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便利店有两种管理方式:一种是由个人承包,其经营所得表面上与医院毫无关系;另一种是医院“借壳”经营,其营销收入进入医院财务。

5月6日,邓丹琪对记者表示,院内出售待产包的小卖部从2009年开始向社会公开招租。记者发现,小卖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性质是“国有分支机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主体类型是“国有企业”。6年多来,这个小卖部一直租给一名叫董晓云的人,此人是附二院的一名职工。

以产科需要的待产包为例,记者粗略调查发现,院内3家小卖部,院围墙一周约6家小卖部,再远一些有10多家商店、药店均无此待产包出售。与这家小卖部一墙之隔的另一家个体经营的小卖部,店员笑笑说:“你去他们家买,我们不卖。”

5月12日,附一院副院长倪师今对记者表示,院内便利店由医院全额投资,实行医院财务统管,进行独立核算。由于医院无权经营小卖部,便以职工张琳名义办理了营业执照。张琳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该便利店实际归属于医院,经营收入与其无关。

据记者了解,附一院便利店和科室之间存在分配比例。例如,涉及儿科的商品,按销售收入分配,儿科96%,便利店4%;涉及营养科产品,肠内营养制剂类按销售利润分配,营养科85%,便利店15%;诺伽特商品(营养品)按销售利润分配,医院1/3,营养科1/3,便利店1/3。

倪师今解释,此分配方式仅为考核便利店的计量方式,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和场地成本。附一院财务部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称:“所有涉及项目的收入均未作分配。”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介绍,这种现象并非只在云南部分医院存在,在一些医院,包括待产包等在内的大部分医辅、生活用品销售已经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完善行政监督,严查强制消费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严查一些科室通过小卖部产生的“自留地”“小金库”,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记者何春好、王晋源

原标题:云南部分三甲医院:待产包必须在医院买 不购物不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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