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2016年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和《2016年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日前正式印发。按照《成都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所明确的检查考核内容,依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逐项明确了检查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针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分细则。
强化刚性设置
为解决考核操作层面存在的不足,根据今年中央和省、市的新部署、新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征求的意见建议,对考核指标、具体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设置,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考核各分为6个大项指标,尽量减少主观因素影响,取消了特色工作、专业评价考评指标,更加注重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市级部门考核新增了“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指标,同时,整个考核采取扣分机制,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落实不力等情况,坚决实行扣分,通过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倒逼责任落实。
突出考核重点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完善对区(市)县、市级部门考核的内容。考核评分细则分别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三个方面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包括责任清单、重要工作、“四个亲自”要求的落实,作风建设、民主测评满意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纪违法或责任追究等11项具体考评内容,新增了“重要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四个亲自’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细化了责任清单检查的具体内容,新增了“制定清单未结合实际,针对性不强,无个性化”“未对新任职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工作未纳入领导班子清单管理及效果不明显”等考评内容。
按照深化标本兼治的要求,推进源头治理情况方面,把《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安排部署的5项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既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又考核工作完成的实效,力求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问成效、以考核见实绩,主要包括落实年度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探索实践源头预防“微权力”腐败试点工作、开展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及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工作等11项具体考评内容。
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则包括领导和支持执纪机关(部门)查处违纪问题、办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及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具体考评内容;细化明确了“领导和支持执纪机关(部门)查处违纪问题”等具体考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纳入对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进一步推动群众诉求的解决和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社会和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强化日常考核
考核细则还新增“日常检查考核”,强化动态督查,旨在掌握各单位推进工作情况的第一手实情,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实行日常考核台账管理,为考核评分提供全面真实依据。
“我们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要以检查考核为手段和推进工作方法,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以检查考核为手段 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