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张某与年逾五十的王某在女子监狱服刑时结识,两人是老乡又性情相投,在狱中成为好友。两人相继出狱后合伙诈骗78万元,落网后被从重判刑。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王某找到张某,说自己新交了一男朋友刘先生,是做建筑生意的,让张某认识一下。同时,王某通过网上查到某部委一建材科科长信息,她让张某冒充科长爱人,骗取刘先生为拿到项目给予的好处费。
两人定好计策之后,王某安排刘先生和张某见面吃饭。席间,王某向刘先生介绍,张某是某部委建材科科长的爱人,张某遂予以默认。此后,刘先生为联系工程,陆续以过节费、打点费等名义给了两人78万余元及两瓶茅台酒。其中,张某分得7000元现金及白酒。
送礼后,刘先生见工程迟迟联系不成,非常疑惑。刘先生在向有关部委询问后才知被骗,遂报警。
2015年6月21日,警方将王某抓获,王某供出了张某及张某的微信号、所在地等信息,张某随即被抓获。张某归案后,起初辩称自己对王某诈骗的事并不知情,当时只是去认识下朋友的男朋友,后来在大量证据面前交代了犯罪事实。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张某曾因诈骗罪获刑12年,王某曾因合同诈骗罪获刑15年,两人均为累犯,故应从重处罚。考虑到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及退赔等情况,最终,海淀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半,罚款2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罚款16万元。
原标题:两女子狱中结识性情相投 出狱合伙诈骗7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