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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合同诈骗 保全手机短信证据来维权

2016-06-20 09:07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如今,手机等电子设备已成为重要的日常交流渠道之一,但总有人觉得在电子设备上说的话可以“不算话”。本周二,成都市某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肖先生来到成都公证处,告诉公证员自己遭遇了合同诈骗,但目前自己搜集到的证据里,仅有一条手机短信可以证明自己被骗了。公证员李春慧接待了肖先生后,根据肖先生的要求,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他在跟建筑承包商方某合同签订之后,发现对方负责人方某在签合同前刻意隐瞒了其建筑公司资质等实际情况,对方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肖先生认为,自己有权不履行该合同。

肖先生表示,自己手中仅有一则在他与方某之间关于签订合同的交流中,涉及合同相关条款内容的手机短信内容,肖先生在来到公证处之前也颇为担心,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来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成都公证处擅长办理国内民事、经济等公证的公证员李春慧在接到肖先生的申请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为其设计了办理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的方案。经肖先生同意后,公证员依法为其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快捷地出具了公证书。这份公证书成为肖先生维护权益的关键证据。(记者 王虹) 

原标题:遭遇合同诈骗 手机短信成证据 证据保全公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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