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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少年刚拿到录取通知书河中溺亡 获赔5.2万(2)

2016-06-22 07:27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善良父母

悲痛中欲为众人买盒饭

事发后,远在外省的胡南父母,连续坐了12个小时的车,19日凌晨3点赶到打捞现场。胡南母亲到现场后,一直守在河边不愿离开,三顿饭没吃,觉也没睡,哭晕了好几次。胡南父亲要坚强一点,在河边哭过后,便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商量打捞方案。

李桥镇相关负责人说,胡南父母都是本分的村民,也非常善良,即便是在如此巨大的悲痛之下,仍然与亲属商量为现场帮忙的群众购买数十份盒饭,最终工作人员阻拦了,由镇里解决了这个经费。

据了解,郭东和胡南是儿时的“死党”,郭东初中毕业后便到父母的店里帮忙,没有再上学。胡南则考上了高中,今年4月参加单招,拿到了四川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便没有再参加高考。两个好友的命运,在这个夏天,再次相背而行。

性格开朗

人缘好是同学的“开心果”

“我觉得像做梦一样,眨眼间他就离开我们了。”胡南溺水的消息传开后,班上数十名同学赶到打捞现场,不少同学都哭了,许多人都是凌晨1点前才离开。胡南刚刚毕业的高三班主任姜老师说,班上66名同学,几乎所有人都去见了胡南最后一面,不少远在成都、重庆打工的同学,都特地赶回来,大家为他捐款3000多元。

姜老师介绍,胡南的成绩一般,但考专科没问题,为他参加单招考试的事,还专门找他谈了话。“他平时对老师很尊敬,语文特别好,字写得很漂亮,性格开朗,是同学们的‘开心果’,经常讲笑话逗笑大家。人缘很好,而且很有主见。”

在打捞现场,一位女同学哭着说,最好不要找到,没有找到,说明他还活着。另一位男同学在QQ空间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我多么希望这是一部“穿越剧”,你从这里穿越到了另一个地方,多年以后,再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那样多么美好啊!

律师说法

并非见义勇为

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不违法

据富顺县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郭东的救援行为,是否称得上见义勇为,需要详细调查后再进行认定。

随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了四川泰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贵荣。他说,两人是相约游泳,因此有互相救助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见义勇为行为。只有在没有该义务时,才能够根据相关标准认定是否属于见义勇为。“郭家对胡家的补偿不是必须的,因为胡南溺水而亡,与郭东并没有因果关系,而且他也实施了救助行为。双方若达成补偿协议,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恪生

原标题:富顺少年河中溺亡 刚拿到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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