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纠纷暂告一段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日做出最新裁定,维持此前对于“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禁止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以《中国好声音》为中文名称的节目。这意味着,由灿星制作、浙江卫视播出的曾屡次刷新中国电视史多项纪录的《中国好声音》将暂别荧屏,而灿星制作的原创节目将会换名播出。灿星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
2012年7月,新成立的灿星制作在购买荷兰版权方模式后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成为电视史上现象级节目,随后4年连续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
2016年1月,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荷兰版权方在5年内制作四季《the voice of china》的授权,成为该节目在中国的唯一版权所有者。自此,《中国好声音》原制作团队和版权分离的状态成为事实。
2016年6月7日,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对于该申请于6月20日做出了保全裁定,裁定灿星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等。随后,灿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
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申请的诉前保全令,但该中文节目名称属于谁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必然会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确定其最终归属。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在司法层面上来说,灿星正在制作的新一季节目将无法使用《中国好声音》为名,但从广电行政管理层面上来讲,唐德也难以制作《中国好声音》。因为,在总局备案的“好声音”品牌属于浙江卫视。从制作周期上考虑,今年唐德已不可能制作出这档新节目,且受引进模式节目规定的限制,明年《the voice of china》也不可能进入黄金档。
对于这场版权纠纷,灿星总裁田明表示,“我们以后不会再买版权。灿星以后只做原创节目,绝不会再出现被外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唐德影视相关人士则表示,“这是一个现象级的节目,如果它有机会能和唐德合作,唐德没有理由拒绝。”(记者曹玲娟)
争“剪刀版”不如做中国版(记者手记)
这场官司,深陷局中之人备受煎熬,围观群众倒看得挺欢乐,各种脑洞大开。有人想到了此前的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表示在加多宝冠名《中国好声音》的时候,这一幕就已“命中注定”;也有人说,沿袭荷兰模式方剪刀手造型的正版可以叫“剪刀版”,版权旁落的灿星版“另一档节目”,可以叫“拳头版”……
从法理上来说,法律,是社会公器,法院的判决,是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展开的。尊重法律、尊重法律对于版权的判定,是题中应有之义。既然此前享受过版权带来的红利,此后必然也会付出失去版权的代价。对于一度把抄袭不当回事的中国电视业界而言,此次对于“好声音”的版权判决,无疑具有警示意义。
但在这场纷扰的背后,更多人看到的是“没意思”。撇开是非曲直不谈,从情理上来讲,人们看到的是两家中国公司相争,彼此都付出巨大代价,而国外模式方坐收渔利。从这个角度来看,官司打得再引人注目,又有什么意思呢?
或许,我们真应该将更多精力花在制作出过硬的节目上去。什么时候,我们也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制作出更多具有世界水准的节目,把自己的版权卖到更多国家去,那才是真正的“有意思”。
原标题:《中国好声音》版权案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