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许多家政人员
签合同不够“细”
针对肖女士遇到的情况,记者进行了一项调查,采访了20位家政人员,包括月嫂、保姆、钟点工,有半数受访者表示,在每次接工作前并未明确工作的详细内容,只是口头讲了大致的工作内容,甚至很多月嫂在接单时因为是熟人推荐,连合同都未签订,结果导致过后出现一些纠纷。
网友“如燕”说,自己在雇主家做事,不住家,尽管之前商量好每天19时下班回家,但现在每天都要20时过后才能下班。网友“画眉”无奈地说,她明明和雇主说好内衣内裤不用洗,但是过了没几天,女雇主就让她帮洗内裤,而且强调要用手洗,“我当时有些愣住了,后来勉强做了一个多星期就不做了”。
也有家政人员认为,既然是工作,就不要计较那么多,多做一些也无妨。“我觉得工作上没必要太计较,多做一点雇主也是看在眼中,吃点亏也无妨。”家政人员许女士说,除了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她都是能做就帮忙做。
声音
雇主认为自己有权
随机安排工作
雇主对于“超额”安排家政人员工作又是怎么看的呢?在采访中,有雇主认为,既然自己出钱请家政人员,那么工作的内容就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尽管签了合同,但是家政人员在工作中还是要灵活应对,做好服务为优先。“其实工作的内容不可能规定得那么细的,”市民张女士说,自己家就请了位住家的保姆,她在合同上并没有明确工作内容,都是由自己随机安排。比如照顾孩子,张女士只要下班在家,都会自己带孩子,保姆就可以安排做自己的事情。她认为,很多家政工作都是不可控的,应该允许雇主进行随机安排。
市民潘女士说,她家请的是不住家的保姆,除了煮饭之外,并不会做太多别的家务。“可能是之前我就约定好了,主要就是请她做饭,所以现在叫她打扫一下家里的卫生,或者把家里的窗帘拆下来清洗一下,她都不愿意做,还说打扫要多加工资。”这种情况让潘女士也很无奈。
还有雇主认为,虽然是出钱请人做事,但是也要讲规矩,最好把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提前商定好,在合同中写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双方的感情。
原标题:开工没几天女雇主就要求她洗内裤 家政人员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