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专修学院),同时发布成都23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根据要求,专修学院实行办学许可制度。也即是学院应在学校门户网站、接待咨询场所等醒目位置亮证办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组织或个人以本校的名义开展办学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同时,专修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备案制度。按照规定,严禁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新闻链接
23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青羊校区
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
四川成都软件技术专修学院
四川省建筑技术进修学院
四川时代专修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现代管理研修学院
四川广电专修学院
成都东星航空旅游专修学院
四川华夏专修学院
四川新华科技学院
四川育达专修学院
四川旅游专修学院
四川爱华学院
四川中科信息技术专修学院
成都博才专修学院
成都市新时代舞蹈专修学院
四川蜀兴文化产业专修学院
四川弘道经理学院
四川中山学院
四川五月花专修学院
四川大唐专修学院
四川贡院电影电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四川科发计算机专修学院
(记者 赵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