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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死京巴犬 司机被套狗链逼下跪(2)

2016-07-31 07:58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争议

狗主人妻子:撞死狗应赔偿 可以向司机道歉

30日下午5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找到狗主人张先生家,但敲门多次一直没有回应。记者又多次拨打其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29日下午,张先生的妻子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承认了“张先生打人不对”,但她认为夏先生将爱犬碾死,应该赔偿经济损失,“合理价位的话,让他(夏先生)赔偿我五千块钱。如果我老公确实对他造成身体上的什么,打了他,该道歉就道歉。”不过在当时接受采访时,她曾否认被碾死的京巴没有拴牵引绳,“肯定是拴了绳子的!”

货运司机:给我套狗链 是极大的人格侮辱

对于这次遭遇,夏先生想不通,他认为撞死了狗,该赔钱就赔钱、该道歉就道歉,话可以好好说,为什么要动手打人并侮辱自己人格?

“竟然给我套狗链,逼我给死去的狗下跪,难道人还不如一条狗?”他认为,这是对他人格的极大侮辱,并且在小区内遛狗应该拴着,但被碾死的狗并没有牵引绳,“狗狗被撞,狗主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夏先生称,由于双方争执不下,事发后他报了警。在警方协调下,双方最终和解,而他则向狗主人赔偿了800元。

被套狗链并向狗下跪,就此作罢?夏先生说,事发的地方没有监控,他没有证据,而且他为人老实,实在是不想去追究了,不想再惹事。

律师说法

逼迫司机下跪涉嫌侵犯名誉权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认为,狗主人对夏先生采取套狗链并逼其向小狗下跪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夏先生的名誉权,夏先生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陈律师说,夏先生在行车过程中不慎碾死小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狗主人将狗链套在夏先生身上并逼其向小狗下跪的情况属实,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夏的人格尊严,涉嫌侵犯名誉权。因此,夏先生有权追究狗主人的侵权责任,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但如果夏先生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狗主人有上述行为,则其追究狗主人的侵权责任将很难得到司法机关支持。对话狗主人

“我确实打了他,但没有强迫他下跪”

30日晚上10时许,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前往事发小区,寻找狗主人张先生,但敲门依然无人应答。不过,记者在小区门口,正好碰到了遛狗归来的张先生夫妇。张先生夫妇也回应了“狗链套脖子、逼迫下跪”。

华西都市报:面包车司机夏先生称,你因为狗被碾死,去踢了他的车门,把他拽下来,属实么?

张先生:当时我看到狗被碾死了,但司机有点想跑的意思,我就去把他揪了下来,可能有肢体冲突。

华西都市报:夏先生称,你用狗链套住了他的脖子,并逼迫他向狗下跪,属实么?

张先生:简直是乱说,我当时只是喊他来看一下狗被撞成什么样子了。我承认,我确实打了他,这个不能避免,当时有点激动,他态度也不好,但我绝对没有强迫他下跪。你想嘛,如果是我强迫他下跪,他可不可能赔我800元钱。

华西都市报:事发情形是怎样的?被碾死的狗狗有没有拴绳子?

张先生:当时我和老婆下楼遛狗,三条大狗和一只小狗。这只小狗是我妈收养的流浪狗,已经有13年了,我们把它当做家人来看待。但是我也承认,这狗太老了,下楼遛狗我都没有拴绳子。

华西都市报:小区有多位居民表示,你家里养了四条狗,存在扰民的问题。

张先生:哪有四条狗嘛?我只有两条,一个是拉布拉多,一个是京巴,剩下的两条狗,都是帮朋友临时带几天,真的不是我自己养的。(他掏出手机说)你看嘛,又有朋友找我,说他家里来了人不方便养狗,让我帮忙带几天。

第一评

暴力“逼跪”与“爱”无关

□李晓亮简单问题复杂化,会让很多事情最终失焦跑偏。比如,我们今天看到的这起“人跪狗”新闻,起因很简单,司机或因驾驶盲区不慎碾死一只宠物狗,可谓纯交通意外,赔钱当是最好处理方式。然而爱狗心切的狗主人,不依不饶,将肇事司机强拖下车,甚至狗链套颈,逼其下跪,这就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争议纠纷。

既然起了暴力冲突,只能报警善后。警方调解下,司机赔偿800元。事后,司机觉得被逼下跪,而且是跪狗,深感人不如狗,有辱人格,气愤不过。舆论争议,似乎也着眼于“跪狗”,逼跪行为本身似也出于“爱”,因为爱狗,所以施暴。

实际上,若只停留于人狗对比,或爱狗动机,那么纯情绪性论争就会不可避免地遮蔽真正应关注的焦点。既已报警,就该法律角度考量。交通事故属意外,逼跪行为却有多起目击证实,责任分担必须厘清。至少从情理上讲,小区同时遛四狗,且两只属肩高近半米、体重几十公斤的大型犬,拴绳是起码的要求。尽管狗主人妻子称“肯定是拴了绳子的”,但后来逼跪时直接就能“狗绳套颈”,是否说明至少有一只没有拴绳呢?

四犬同出,若知悉小区还有大型货车进出,有驾驶盲区存在,那么牵绳与否,与意外直接相关,甚至有部分因果关系。碾压事故就非司机全责;随之发生的逼跪,定性定责就简单多了,这个就是狗主人涉嫌暴力违法。

施暴就是违法,各式“逼跪”非法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撞豪车逼跪,抓小偷逼跪,逼人为狗跪的新闻也远非这一起。逼跪式羞辱,也多伴有暴力攻击,不止是名誉和人格侵权问题。而法律不论动机,不要扯上皆因爱车、爱狗,才情急失控……施暴真与“爱”无关。

跪狗不行,跪人也不行。“跪三分钟,打头两下”——逼人下跪,动手打人,就是犯法。别扯上狗,也别复杂化,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掰扯半天吧?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智摄影张磊

原标题:碾死京巴犬 司机被套狗链逼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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