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最高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表示,《规定》主要采用惩罚的手段来防止悔拍,即保证金不退回,将用于案件的执行款。
最高法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将于2017年1年1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称,在网络司法拍卖中,如果买受人悔拍的话如何处理,已交纳的保证金如何处理呢?
“我们司法解释里,既有对传统理论上一些内容的肯定,也有一些创新。”张根大表示,《规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来防止悔拍,二是保证金如何处理。
如何防止悔拍?张根大介绍,主要采用传统理论当中用惩罚的手段来防止悔拍,因为买受人去竞买并出价了,结果成交以后不愿意要,现实当中不可能硬着头皮让买受人接受,但是要受到处罚,处罚的方式就是保证金不退回。如果不悔拍,保证金就算到价款里面去了。
交纳的保证金不退还如何处理?
“按照不同的顺序来处理,如果这次卖的价格,你悔拍的话,下次还要卖,下次卖的时候这个价格比这次要低,有差价,保证金冲到差价里来。”张根大指出,下次拍可能还高出这一次,这个差价是不存在要弥补的问题,或者说差价很少,保证金数量大,弥补差价还要多,也不退,这个保证金用于这个案件的执行款,作为执行款来支付,可能执行款支付以后还得多。还要多的话,就这个被执行人其他债权人,也可以用这笔钱冲抵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执行款。防止悔拍主要是用保证金,保证金的处理分几个步骤,最后这一步是创新,以前的司法解释或者传统的理论原则里面还没有过。
原标题:最高法谈防悔拍:采用惩罚手段 保证金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