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妻子的申请材料陈先生满面愁容
蔡女士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其“未婚”
蔡女士原籍村委会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民政局让我找公安局,公安局又让我找民政局,太气人了!”日前,家住达州市大竹县川主乡的陈先生,抱着一大叠证明和申请材料,到大竹县城为妻子蔡女士解决“身份”问题,结果却多次碰壁。顶着三伏天的烈日来回跑了几趟,陈先生再也忍不住了,在大竹县公安局门口发了火。
“身份证?我老婆没有身份也没有证!”原籍湖北省安陆市赵棚镇的蔡女士,已嫁给陈先生 26年。由于她的户籍已被原籍地取消,一直是没有身份证的“黑户”,不仅办不了结婚证,连火车票、轮船票和飞机票也买不到,无法回湖北上户。
陈先生无奈拨打 110 求助。处警民警经查询蔡女士户籍信息的真实性后为其开具了购买火车票的身份证明,解了燃眉之急。
结婚26年
妻子的婚姻状况仍是“未婚”
“我和老婆都是农村人,以前从来没重视过身份证、结婚证的问题,也没想到没有身份证会有那么多的麻烦。”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妻子蔡女士在湖北省安陆市相识,两人于1990年结婚,并在大竹县川主乡举办了婚礼,宴请了所有的亲朋好友。“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只要两个人办了婚礼、办了酒席请了客就是夫妻了。”
“我们两个隔得很远,当年交通不便,老婆嫁给我以后,很少回娘家。即便是回娘家,那些年买火车票、船票也不需要身份证。”陈先生说,去年,想念娘家人的妻子打算回湖北探亲,到达州买火车票时却遇到了麻烦:没有身份证买不到票。从来没有办过身份证的蔡女士,一下子就懵了,只好折返找陈先生求助。
“没有身份证,我老婆出不了远门,只有我帮她开证明、办证件。”陈先生咨询了当地政府和辖区派出所后得知,必须先找到蔡女士的户籍所在地,才能搞清楚她是否具备在大竹县办理身份证的条件。陈先生远赴湖北查询到了蔡女士的常住人口登记信息,发现其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一栏仍是“未婚”,“也就是说我老婆不是我老婆”。
原标题:嫁入达州26年 湖北女子遭遇身份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