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卫计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让患者享受到更加便捷、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积极引导三级医疗机构逐步减少或关停门诊输液(除儿科、急诊、特殊专科和日间手术外),确保2016年年底减少门诊输液50%,并于2017年年底全部关停门诊输液。
《通知》称,凡因病情需要输液的,患者可带三级医院建议方案到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输液,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要保障三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输液,并积极探索减少门诊输液的有效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要根据疾病诊疗规范,拟定门诊输液疾病病种数,并按照专业特点制定门诊输液方案。原则上门诊输液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若病情特殊需要增加处方量的,需向医疗机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同意后可以增加处方量,但不得超过3天处方量。
记者 康耕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