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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出

2016-08-22 20:37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华西都市报讯 一不小心,史斌抱回了编号为川(2016)温江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8月22日,成都市温江区国土局颁发出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四川科伦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史斌,成为拥有该区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人。他所在单位购买的26亩土地交付后,于8月12日(星期五)前往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办理国土证的系列资料。资料交上去3天后,温江区政务中心对系统进行升级,办理国土证的业务暂停了。于是,他赶上了当地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吕建平在讲话中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简政提效、方便群众为原则,落实好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确保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

温江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区不动产登记主任王泽洪说,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工作。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构筑物)等所有权,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全区区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首次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温江区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登记机构继续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由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告。原依法颁发的各类土地证、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王泽洪提醒大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各类土地证、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只是在重新依法办证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需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客户端记者 席秦岭 实习生 陈禹毅 朱双燕 摄影报道)

原标题:成都温江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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