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在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式清晰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实现有章可循。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
意见明确了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等十个方面的责任追究范围,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处理的具体方式及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
另外,文件指出,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原标题:国企违规经营投资重大决策将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