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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担保和保本保息

2016-08-24 15: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史建婷

8月24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暂行办法》规定,P2P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也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原标题:P2P监管细则发布: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担保和保本保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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