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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岁以下留守儿童需父母一方留家照顾

2016-08-24 20:59   来源: 央广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南京8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江苏《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江苏3岁以下儿童应由父母一方留家照顾,不满16周岁的儿童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据江苏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调查显示,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省困境儿童保障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生活保障轻关爱服务的问题,尚未形成系统的关爱服务体系。”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方面,3岁以下儿童应该与父母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顾,通过签订监护责任书、委托临时监护等方式,确保不满16周岁的儿童不得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沙维伟表示,扶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据学校、社区的综合服务措施来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法律法律的规定,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家庭寄养、代养、助养。

今年已经是异地中考和高考政策实施的第四年了。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提醒广大离乡务工的父母,只要满足相关条件,随迁子女可以在江苏参加中考和高考。义务阶段随迁子女在江苏大概150万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87%的孩子是在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入学,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上学,学籍管理系统就是那里的学生,可以在那里参加中考,也可以在那里参加高考。

(记者景明 江苏台记者李卉云)

原标题:江苏:3岁以下留守儿童需父母一方留家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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