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问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观念,并将《问责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落到成都公安系统各个党组织、延伸到全体党员干部和整个公安队伍中去。
市公安局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对照《问责条例》中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欠缺或不足及时完善。坚持以严教严管狠抓党建和队伍建设,推进平安成都建设,确保我市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和市民安宁。本报记者 俸奎 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