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例毁坏骨灰案,法院认定陈某、严某两名被告人毁坏某安息堂内100余盒骨灰,其行为已构成毁坏骨灰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判处严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在去世亲人的骨灰盒里放置一定数量的硬币,是一些地方的习俗,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祈求家人平安的情感寄托。谁也不会想到,90后的陈某和严某竟然会为了窃取钱财而把眼睛瞄到骨灰盒里。
2015年11月一天,严某与陈某来到某村一个安息堂内,采取撬打、挥洒、丢弃等方式,打开存放在内的数名死者骨灰盒,将里面的硬币一一取出。一周后,陈某来到村里小商店,拿出一堆硬币,要换成整钱。店主发现有些硬币都生锈了,就问他哪里来的,陈某回答是家里积攒下来的。店主就帮他换成了整钱约一百八九十元。数日后,他们再次相约来到安息堂,再次将手伸向骨灰盒,如法炮制毁坏数个骨灰盒后取得硬币一百五六十元。
后来,安息堂工作人员发现骨灰盒被毁坏,赶紧报警。民警根据现场提取的指纹,锁定陈某与严某,并根据侦查将其抓获归案。据统计,2015年11月至12月间,陈某、严某共致使100余盒骨灰被毁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严某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骨灰罪,属共同犯罪。两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严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严某还有立功表现等情节,对被告人陈某、严某均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均以故意毁坏骨灰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两男子为偷硬币 毁坏100多骨灰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