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廉洁成都网站获悉,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干部邓学林、王璇违纪案。2011年底至2012年初,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实施“心怡项目”拆迁过程中,时任和乐社区支部书记邓学林伙同青城山镇人民政府项目拆迁工作人员王璇,帮助被拆迁户青某某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致使其多获得拆迁补偿款共计24.4018万元。事后,邓学林和王璇从青某某处分得多获得的拆迁补偿款5万元。2016年5月23日,都江堰市纪委分别给予邓学林、王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16组组长李云秀违纪案。2015年4月,李云秀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社保指标分配方案。李云秀在不符合方案规定的条件下,利用职务之便,将该社剩下的一个二类指标用于为自己购买社保。2016年7月18日,彭州市桂花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副主任白莉违纪案。2014年至2015年期间,白莉利用代市总工会发放资金的职务之便,冒领贫困学生金秋助学金、困难职工生活救助金、成都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四类款项合计20.63万元。2013年至2015年期间,白莉伙同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陈某某截留、私分、挪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造成部分单位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脱保,住院费用无法报销。2016年5月24日,崇州市纪委给予白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