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派驻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将进一步强化与驻在部门脱贫(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开展脱贫(扶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督查,坚决查处脱贫(扶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据悉,本次专项督查的重点包括干部在落实脱贫(扶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违规安排脱贫(扶贫)项目,损害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在扶贫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贪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使用;在扶贫资金拨付方面存在拨付不及时足额、延压项目资金、吃拿卡要、克扣补助资金等重点问题。各级派驻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将从即日起到10月10日期间,配合区(市)县财政部门、脱贫(扶贫)项目实施部门和审计等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脱贫(扶贫)攻坚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形成专题报告,按照当地纪检监察机构要求上报检查材料,抄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专项检查面涉及脱贫(扶贫)的区(市)县开展重点检查100%,驻市局纪检组对区(市)县重点检查面50%。
此外,各级派驻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还将协调组织并督促驻在部门对脱贫(扶贫)资金监管、失职渎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自查面要求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