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布小林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确认。
由山东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杨鲁豫,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5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内蒙古自治区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陶淑菊,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解放军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济南军区参谋长张鸣,因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6月6日,济南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选举委员会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鲁豫、陶淑菊、张鸣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四川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东洲,因病于2016年5月9日去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王东洲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王东洲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36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原标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