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色彩协调统一 生活阳台不宜临街
同一街道的建筑色彩应有主色系,同一建筑物的主要色彩组合不宜超过3种,塔楼与裙楼色彩应协调统一。生活阳台不宜临街,鼓励设置开放的风格化阳台。 鼓励结合立面统一设计花池或外挂式种植盆。
空调外机、烟道等不宜正对人行道
商业商务型街道和历史文化型街道在满足安全及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在建筑底部设置骑楼、檐廊、挑檐等过渡空间。建筑底商的空调外机、烟道等不宜正对人行道,影响人行空间的舒适度。
建筑外墙禁止彩色玻璃 店招牌匾禁止大幅LED屏
建筑外墙禁止采用强反射玻璃、彩色玻璃等;除商业、商务建筑外,禁止出现玻璃幕墙;禁止安装外置式防盗网。
店招牌匾在尺度、色彩、位置等应相互协调,一店一招、统一多样; 应采用耐久、便于维护的材料,不应采用大面积单一、艳丽的色彩; 禁止出现大幅广告、LED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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