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奇葩小偷入室盗窃后 竟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

2016-09-07 19:5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巴中9月7日讯 小偷入室盗窃后,不仅没有离开,居然趁被盗人家里无人居住,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近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被南江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巴中市南江男子赵某某无业,去年开始偷盗,作案地点主要在南江县八庙乡、沙河镇等地。2015年6月,赵某某来到南江县沙河镇进入蒋某某家中企图盗取财物,在发现蒋某某家中无人居住时便住了下来,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10月7日期间,被告人赵某某趁南江县八庙乡村民肖某某、田某某,和沙河镇村民蒋某某外出务工家中无人之机,先后进入肖某某、田某某、蒋某某家住宅,将三被害人家中的腊肉、米、面、油等食品食用,盗走肖某某住宅内现金60余元、裤子1条。将蒋某某住宅内的1圈电线和1把电锤拆卸,获取内部铜线后转卖,获利40元。

随后,赵某某发现蒋某某家无人居住,加上他自己没有落脚的地方,便将蒋某某家当成了“旅馆”,不仅时常住在其中,还在里面生火做饭,吃吃喝喝。由于附近人烟稀少,这一情况直到去年10月7日,蒋某某一家人从外地务工回来才被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某某多次入户盗窃,并造成他人部分财物损坏,且未予赔偿,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从严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杨杰 记者 余开洋)

原标题:巴中奇葩小偷入室盗窃后 竟在房主家住了三个月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