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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千万元以上大案基本都是台湾诈骗集团

2016-09-14 07:13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2015年12月,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被犯罪分子冒充上海市检察院骗走1.17亿元(案件已破)。电信诈骗分子屡屡得手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诈骗伎俩?

■数据

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

今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

2013年至今,全国共发生被骗千万元以上的电信诈骗案件104起,百万元以上的案件2392起。

台湾嫌犯供述 话务窝点设在非洲

公安部刑侦局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是非接触式犯罪,受害人上当受骗一般都是从接到某个电话或信息开始。电话的一头是受害人,另一头则是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诈骗犯罪团伙。

台湾桃园人简某是今年4月大陆公安机关从肯尼亚押回的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之一。他所在的犯罪团伙将话务窝点设在遥远的非洲,专门针对大陆群众实施诈骗。

“我们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简某供述,他们自称“公司”,老板和骨干成员都是台湾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一线人员冒充邮局、快递公司、电信公司等;二线人员冒充公安民警;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或者金融部门的人;另外还有负责招募诈骗人员、技术维护、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的人员。

办案民警介绍,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改号电话与受害人联系,显示为大陆政府部门或公检法机关的电话。一旦受害人被诱骗将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金主(团伙老板)就指挥台湾的“水房”(转账窝点),通过网银将资金以金字塔状层层分解到若干个账户,组织若干台湾“车手”(取款人)在台湾疯狂取款。金主拿到赃款后再按照约定比例,给电话窝点、“水房”“车手”等发“工资”。

与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相比,境内电信诈骗案件的作案人员多是个人或小作坊方式,有些地方以亲戚同乡关系为纽带,形成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

公安部数据显示,境外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是台湾人组织实施,占大陆电信诈骗案件总数的20%,损失的50%。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

清华教授被骗案 境外电话改号落地

近年发案情况还显示,为增加欺骗性,犯罪分子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剧本”,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从“猜猜我是谁”“你有法院传票”,到助学贷款、征兵入伍等,五花八门。随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日益严重,犯罪分子也从过去“漫天撒网”、不定向寻找诈骗对象,逐渐发展为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精准诈骗”。

统计表明,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已侵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害者覆盖各个年龄段、各种职业。

大量案例显示,相关行业监管、网络管控上存在管理漏洞,给了电信诈骗疯狂蔓延的空间。例如,近日引发关注的清华大学教授被骗1760万元案,受害人接到显示为北京的电话号码,实际却是犯罪分子在境外窝点使用北京电信一家代理商销售的“中继线业务”接入。

“改号电话在国内顺利‘落地’,很大程度上是电信运营商为了逐利,将服务器和中继线业务层层出租,对境外改号电话不进行拦截、过滤。”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副支队长郭建华告诉记者。

根除毒瘤在行动 拦截涉案资金10亿

面对如此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究竟有没有应对之策?答案是肯定的。

各地的更多创新探索正在不断显现成效。在北京,自2015年下半年警银合作成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信息平台以来,截至今年5月中旬,已拦截全国范围内银行账户35万余个,拦截涉案资金10亿余元,并陆续返还受骗群众。

“电信诈骗犯罪必须有‘三流’的支撑,即‘信息流’‘资金流’和‘人员流’。”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的关键,就是改变传统办案模式,公安、银行、运营商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从源头管控“信息流”“资金流”,最大限度压缩犯罪滋生蔓延空间。

据新华社

原标题:亿万钱款如何被隔空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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