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秋国庆两节及第二十二届世界航线发展大会期间禁止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的通告》。
《通告》中规定,从2016年9月15日0时起至2016年10月7日24时止,成都市十二区五市五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临时空中限制,除特别批准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通告》中提到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