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四川25日起“五证合一” 原证照2018年前有效

2016-09-20 18:0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0日讯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从9月25日起,四川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

“到时候,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今日,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

据了解,去年9月25日,四川先于全国提前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并将公章准刻纳入“一照一码”审批程序,企业办证和公章准刻从过去的30天缩短到3天,企业办事流程大大简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2万余份,向“三证合一”交换平台推送相关信息304万余条。“三证合一”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创业提速。”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10月起全国将统一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四川加强部门衔接力度,提前于9月25日施行,让投资创业者早一步享受到改革红利。届时,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流程、提交的材料将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不需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通过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商部门与人社、统计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以及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开展统计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

该负责人提醒,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部门。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相关部门在各自领域认可、推广使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原标题:四川25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 原证照2018年前有效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