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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11岁少年到处流浪 父亲:他想干嘛就干嘛(2)

2016-09-22 07:1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检察机关介入:

已书面致函当地公安机关,适时启动诉讼程序

几个月前,彭州市检察院关注到了小宇的情况,并开始介入其中。为了能随时联系到小宇本人,掌握他的个人情况,彭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罗关洪还送给小宇了一部手机。期间,多次与小宇父母取得联系。在他看来,如果小宇得不到管教,今后结局堪忧。“因为他正面的东西接触不了,接触的全是负面的东西,社会上的打架闹事也就会慢慢向他‘靠拢’。”

罗关洪认为,目前有两个需要处理好的关键问题:其一,解决小宇的临时庇护问题;其二,解决监护权的问题。“必须要让他有一个住所,安身立命,也要让他有一个合适的监护人。”

“小宇父母已经涉嫌遗弃罪。”罗关洪认为,父母两人都没有尽到法定的监护义务。他说,尽管小宇父亲认为自己想管管不了,但法定义务是推脱不了的,“不能说在履行职责上存在客观现实困难就不履行。”

另外,小宇母亲也不能因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不在自己手上就能不履行职责。“离婚只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解除不了子女关系,虽然抚养权在父亲这边,但父亲没有履行(义务),母亲就应该站出来,她同样有这个责任。”

罗关洪说,如果父亲不适合担任监护人,就该由母亲来承担,如果母亲不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可以由孩子的其他亲属来担任,如果亲属也不愿意,还有社会福利机构。

“如果小宇父母都不适合担任监护人,我们将启动剥夺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程序。”罗关洪称,已经向隆丰的公安机关书面致函,提出让公安机关介入,根据具体的调查事实,对监护人进行训诫、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将对小宇父母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父母没有管理好子女的,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家庭教育的一个核心教育,父母作为娃娃的监护人,要把娃娃照顾好,也有接受教育的义务,这是法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专家:

希望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对孩子和家庭进行专业辅导

小宇的情况也引起了成都云公益的关注,心理专家张小琼开始与小宇接触,希望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研究帮助方案。19日,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成都云公益秘书长傅艳与她的同事,从成都带着一张折叠床和棉被赶到了隆丰镇,“天气转凉,首要的任务是要解决住的问题。”当天,她还给小宇买了一身新衣服。当晚,小宇被安置在小区院内的一楼过道。过程中,小宇搭手为自己铺上了床铺,不顾在场的人,直接跳上了床,裹上被子,很是开心,“好久没有在床上睡觉了。”

“小宇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侵害,而生存受保护是他应有的权利,生存问题得不到保障,也谈不上身心健康的成长。”傅艳认为,小宇目前的境况与父母未切实履行监护权有直接关系,“小宇应该享有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以及参与(家庭生活)的权利,而这些都没有落实。”

“这个阶段正是他个人习惯和社会规则养成的关键时刻,如果不能得到矫正,结果注定是坏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杨金惠介绍,小宇目前所处的年龄段对他的成长至关重要,现在他的任何行为问题,与父母疏于管教且未提供基本生存条件都有莫大关系,“其实悉心地跟他沟通,你会发现他的内心是向好的。”

在杨金惠看来,小宇身上出现的坏习惯其实是在各种成长条件丧失的情况下,逼出来的求生手段,“他必须自己去接触社会,比如他会自己去安放床铺,比如本是成年人之间的抽烟散烟行为,又比如他做出的偷摸行为……”

“接下来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强力介入关怀下,引入专业社会公益力量,我们会给孩子和家庭进行专业辅导支持,并争取联系到愿意合作的寄宿制学校。”傅艳说,当然最重要的是希望让他回归家庭,“这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不是短期就能改变的。”

记者 杜玉全 摄影记者 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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