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四川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停止发放。届时,企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业务,使用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成都市已较全国提前一个月,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各项工作均稳妥有序推进。9月1日—9月23日,全市共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6292户,其中:新设立 8092 户,变更换发 8200 户。
据了解,此次“五证合一”改革是在去年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基础上的延伸,进一步将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纳入“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所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文书材料和营业执照的样式,跟现有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相同。申请人只需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即可办理原本分属于五个部门、需要多次重复填表提交的五种证照。
工商部门统一核发“五证合一”执照后,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从而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以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五证合一’较之前的‘三证合一’增加了各部门监管信息的推送和交换,更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而且避免了企业信息的重复采集,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减轻了负担,从而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社会投资成本。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规定,已经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安排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同时,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间,企业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自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原标题:四川今起实施“五证合一” 成都提前一个月启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