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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68名大学生“被贷款”107万 同学拿到钱后休学(2)

2016-10-12 06:57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建议

加大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称,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校园贷近年来在高校业务拓展,出现的“裸贷”“被贷款”等问题不断。鉴于大学生群体少有经济来源、风险承受能力弱、消费理性欠缺、心智还不很健全,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姜律师分析,在校大学生毕竟存在自身的特殊性,在目前已存在较多问题的情况下,对于以大学生为主要借款对象的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要求借贷网络平台应当对大学生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借款资格等全面审核,慎重出借款项;二是对于在校学生借款金额上限进行限制,实现借款信息的共享,防止同时向多平台借款;三是打击借款平台虚假或误导宣传,防止诱导学生不理性消费。

■措施

校园网贷增加第二还款来源

据媒体报道,8月30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对校园贷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五条规定,各企业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发放任何贷款,必须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还款来源方必须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家长或其他担保人;第二还款来源方为具备还款能力的学生的,须由双方学生的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见证并通知双方的家长或亲属;第二还款来源方出具有效证据证明书面意见为他人伪造的,各企业不得再对第二还款来源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催收。

原标题:豫68名大学生“被贷款”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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