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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年前丢身份证 名下莫名其妙出现一公司

2016-10-12 07:32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朱先生一年前丢了身份证,近日他发现自己名下竟有一家公司。工商部门称,该公司是今年初注册登记在朱先生名下。北京晨报记者从工商局了解到,按程序,营业执照确实可代办,只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即可,无需法人亲自到现场。丰台工商企监科证实,此类事件并非个案,每年被查出的有近百起。

莫名其妙自己“被法人”

日前,朱先生到地税局查看个人缴税记录时被告知名下还有一家“广告公司”,他是法人。朱先生到工商局查询后得知,尽管自己是法人,但登记注册手续是他人代办的,而这个“代理人”李某,朱先生并不认识。此时他才反应过来,是自己信息被冒用。朱先生回忆,2015年冬天自己在北京南站将身份证丢失,后及时补办了新证。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该公司成立日期是2016年1月,根据登记的地址,记者来到丰台区慧时欣园10号楼,但并未找该到公司,周边商户也都否认有广告公司入驻过。朱先生有些慌,“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办营业执照,登记的办公地又找不到人,如果干什么违法的事儿,公安机关会不会找我?”

想注销公司得先验笔迹

昨天,记者跟随朱先生来到丰台工商分局进行咨询,企监科人员表示,如要证明自己身份证确实是被“冒用”,需要朱先生到司法鉴定机构去做笔迹鉴定,来证明办营业执照时递交的委托书并非本人签字。

工作人员解释,“现实中也有一些人因经营不善或与合伙人产生分歧,后来不承认,要注销公司,所以我们需要核实清楚,要依赖笔迹鉴定结果。”

朱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笔迹鉴定费用至少在3000元,但这个事儿过错不在我,是工商局审核不严造成的。而现在我想维护权益,为何要自掏腰包?”

但企监科人员表示,审核程序中没有禁止“代办”,所以,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也不能避免。“您这不是个案,这事儿我们一年能遇到七八十起。”

办营业执照程序遭质疑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登记注册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营业执照确实可代办,“只要能提供法人身份证信息即可,不要求出示原件和法人在场。”

记者在丰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大厅也得到了相同回应,工作人员称,许多公司来办营业执照的都是员工,只要拿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行。而对于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也并不要求“拿原件”,更不会逐一实地检查。

目前,登记注册处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到持有朱先生旧身份证的办理人,至于注册地根本“查无此公司”的现状,对方则表示,“我们只负责核查证件,地址是不是真实的,由企监科和工商所查。”但就这一问题,企监科人员也表示自己有难处,“我们只会去抽查,哪有那么多人一家一家排查呢。”

为尽快注销该公司,防止出现后续纠纷,昨天下午,朱先生找到一家笔迹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对于这次遭遇,朱先生还是很气恼,“作为丢身份证的一方,我本是 受害者 ,现在却要自己买单!”朱先生越说越气。

律师说法

法规、流程有待完善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都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确无需本人亲自办理。因此,工商部门履行办证程序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是“依法办事”,但程序的简化在鼓励创业、方便企业办照的同时,也为身份证被冒用等问题埋下了制度隐患。加上一些不正规的代理机构受经济利益驱使,很难做到严格审核企业申办者的真实身份,有的甚至与冒用者联合造假,或提供虚假身份信息。

对此,陈律师认为,现有法律和管理条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例如加入公安联网机制,多设一个环节来填补漏洞,减小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性。

原标题:丢了身份证 名下多出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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