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10月25日,成都市政府官网发布《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的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落实公共停车场所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的规定。
在设置方面,通知要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场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以上停车场不满50个车位的应当设置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
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针对于残疾人停放免费也做出条件: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放,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本人合法机动车驾驶证、本人残疾人证(第二代)。
原标题:成都: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