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列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分别于2016年6月、8月、10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记者昨日从市人大法制委获悉,修订后的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昨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将报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开始实施。
环卫车辆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09年颁布以来,对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发挥了巨大作用。本次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还对城市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突出问题增设刚性约束,着力提升城市形象,新条例对目前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打牌、下棋、转陀螺等娱乐活动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予以了明确禁止,还要求对附着于城市道路的书报亭、信息亭、路灯杆、路名牌等设施进行统一规划、有序设置、日常维护,并保持设施的干净整洁、牢固安全。此外,新增条款对设置公共信息栏进行规范,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探索解决乱粘贴、乱涂画的城市难题。例如,第二十九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经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街巷等公共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同时禁止在主街干道等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禁止利用公共信息栏发布商业广告和违法信息。
针对目前部分配套环卫设施建设不达标的问题,新条例规定,新建楼盘应当配套建设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针对目前部分环卫车辆存在交通高峰时段作业,加剧交通拥堵的情形,新条例则要求,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合法经营,文明服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作业服务合同,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冲洗除尘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从事影响交通的环卫作业。
减轻执法压力 鼓励关爱环卫工人
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城市治理如何更加符合时代特征,也成为立法修订的亮点之一。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借鉴上海、深圳两地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的实践经验,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多元共治”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新条例创新城市治理方式,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预留空间,专门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辅助性管理职能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以减轻执法压力,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管控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市容秩序的精细化、高效化、常态化管理。
“新条例除了规范政府部门的工作,还强调了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并且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爱环卫工人。”该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市容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劝阻或者向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环卫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人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