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双流法院执行局向一起执行案件的代理人杨律师发出了《律师调查令》,随后,杨律师持该调查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了案件执行中必须的证据材料,使得案件最终得以执行。据悉,这是该院在成都法院率先出台《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后,发出的第一份律师调查令。
据双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向案外人调查收集证据的,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律师调查令,由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律师可以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申请律师调查令。
张林立 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