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与物业公司难辞其咎,法律边界需进一步厘清
记者调查发现,总体来说,房地产信息被用于欺诈的少,用于进行推销的多,也就是说,这类信息泄露最大的潜在危害是对业主进行骚扰。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近几年来,信息骚扰是信息泄露危害的突出问题,但治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一名公安民警表示,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对房产信息泄露难辞其咎。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员工为利益泄露业主信息,只能被视为个人行为,很难追究公司责任。他认为,应加大房产信息泄露的源头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失责的监管、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在房产信息的流通环节,现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的几种情形仅包括“出售”“提供”“获取”等,同时对于达到刑事定罪量刑的“情节严重”条款至今仍没有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信息交易达到多少数量才视为“情节严重”?在实践中,公检法等部门内部常产生认定分歧,先立案后撤案屡见不鲜,削弱了威慑力度。
在非法房产信息的交易中,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存在对账户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违法嫌疑人用虚假信息注册账户后,绑定非实名银行卡转移赃款。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兰金说,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加强对资金收付主体身份信息核实,还应加强对异常资金流动的监控,及时将异常情况向金融监管机构反映。
此外,不法分子出售、获取房产等个人信息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房产信息泄露的终端环节,拨打骚扰电话,目前却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五)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究竟什么是非法的“骚扰电话”,什么是合法的“电话营销”?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其法律边界需要更加清晰。
此外,一些国家对公民提供的保护举措值得借鉴。以美国为例,200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联邦通信委员会推出“别打我电话”业务,电话用户可以通过登录政府指定网站或拨打政府指定电话,免费注册成为免受骚扰用户,用户还可同时注明只接受某个特定公司的推销电话。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九大队大队长谢伟群说,房产等信息骚扰不止要严打,还要预防、管理、法律多管齐下,通过形成严格的市场规范破解这一难题。记者孙飞、欧甸丘
原标题:数十万条信息泄露,内容精确到门牌号房屋面积--透视房地产信息地下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