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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 省内居民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2016-11-01 07:1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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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人胡先生在成都生活多年,补办身份证一直是件头疼事,因为须请假返回巴中办理,来回至少要两天。今后,胡先生再不用为身份证舟车劳顿了。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满足省内群众异地办证需求,11月1日起,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全面开展,离开户籍地,在省内其他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川籍群众,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凭居住证、聘用合同、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每个县级公安机关设置一个异地办证点进行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三种情况

所需资料不同

省公安厅相关民警表示,符合条件的群众,持以下材料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办理,具体情况不同,所携带的材料也不同。

1、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2、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3、未办理居住证和未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信用不良

办证不予受理

民警提请大家注意,异地办证点对于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等不予受理;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也不予受理。

申领时限

20至30个工作日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每证20元收取,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每证40元收取。群众可在证件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邮寄快递直接投递到户。在受理点领取的异地证件只能依靠人工进行分拣,故分拣时间较长。邮寄快递证件由邮政部门直接从制证中心领取后投递,速度相对较快。

选择在证件受理点领取的,其申领时限为30个工作日;选择邮寄快递的,其申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在阿坝、甘孜、凉山等偏远地区申请受理的居民身份证,选择在证件受理点领取的,其申领时限为60个工作日;选择邮寄快递的,其申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现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暂无法制作双语证件。在公安部对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之前,甘孜、阿坝、凉山地区群众暂不能在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2、请有序、合理安排时间,错开工作启动后可能出现的高峰期;注意带齐所需材料。

3、为确保照片质量,申请时不能着制式服装,建议不着白色上衣,不染发、不佩戴首饰,露出两耳,不化浓妆,不做过高发髻。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

原标题:今起 省内居民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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