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掺假的“票房神话”一次次被戳穿后,损害的不仅仅是票房公信力,还有观众对于电影市场的信心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鉴于之前社会上普遍反映法律对虚报瞒报票房打击力度不够,草案作出了回应,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根据草案,虚报瞒报票房的,将对其采取按倍计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许可证。
上映短短几天就斩获数亿元票房,一些影院半夜场次部分座位被齐刷刷地买走,部分场次票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据估计,过去几年全国电影票房至少有10%被“偷走”了。在票房飞速增长、产业空前繁荣的背后,买票房、偷票房等乱象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建立起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已成为中国电影市场管理的当务之急。
按理说,在技术化日益成熟的今天,遵从公式化的运算法则,造假的可能性小之又小。可现实总让人的期望归于虚妄。在百亿票房的繁荣之下,很多电影票房数据与片方对外宣称的并不符合,票房注水似乎已成为电影宣传的神器。归纳起来,其惯用伎俩有三:一是瞒天过海,就是把已经作废的电影票当作入场凭证,一张废票可以多次利用,每利用一次,就是偷一次票房;二是偷梁换柱,明明去看A电影,影院却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拿着B电影的票你可以去看A电影,但这样一来,票款却算到了B电影头上;三是火中取栗,包场让员工免费看电影,出售团体票、会员票,影院往往不走票,只发放进场标识。这时候票房可能就被影院加到了任意一部他想加入的电影,或者成为影院不公开的收入。此外,针对会员的预售票上,有些没有电影名称,只标明是哪个厅。无论会员看什么片,预售的票款却已经都转到了某部电影的账面上。有媒体报道说,造假最严重的首日、首周票房数字平均注水率达50%以上。
票房高,似乎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首先是制片、导演、演员都有面子,在未来能更便利地吸引投资和观众;对于投资方、院线来说,可利用从众心理,多拉一些观众入场;对娱记来说,又找到了一个吸引人眼球的新闻由头。有了这么多的理由,票房想不造假都难,越是大片往往造得越多。
但是从整个电影市场大环境看,过于关注票房,过于在票房造假上玩手段,毫无疑问会将中国电影市场带入歧途。后期票房造假能够轻松弥补电影制作上的缺点,试问谁还会潜下心脚踏实地地将电影本身做到极致?一方面,票房的造假,透支着观众的信任。按照观众习惯的观影逻辑,高票房往往与影片的高质量挂钩。但票房造假,却让这最简单的逻辑与信任化为乌有。另一方面,票房造假往往拼的是脸皮的薄厚程度和营销上的投入。如此一来,真正优秀且有自尊的电影有可能被淹没,形成烂片围攻佳片、劣币驱逐良币的非正常态势。这对真正优秀的电影人的信心和利益都是一种伤害,阻碍国内电影产业的发展。
票房不仅是衡量电影在商业上成功与否的标准,也是反映整个电影市场是否繁荣的重要标志。但由注水票房引发的市场繁荣注定只能是一场虚火。当掺假的“票房神话”一次次被戳穿后,损害的不仅仅是票房公信力,还有观众对于电影市场的信心,最终会将中国电影拉入恶性循环。
原标题:票房造假 法律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