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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岑溪市一交警两次私自放走违法车辆被公诉

2016-11-07 11:22   来源: 央广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南宁11月7日消息 广西岑溪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黄某,因两次私自放走违法车辆,近日,被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经岑溪市检察院查明,去年4月22日,岑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谭某某驾驶的桂D21183号牌小轿车已达到报废年限,须强制报废,而且谭某某为无证驾驶。然而,该案在交由副中队长黄某处理时,黄某仅以无证驾驶为由私下“罚”了谭某某3000元后,便将车放行。

去年7月28日,钟某驾驶该轿车在岑溪市城区行驶时又被民警查获。然而,黄某又如法炮制,私下“处罚”钟某1300元后,予以放行。去年9月15日,黎某某驾驶该轿车在国道324线岑溪市归义镇丁兰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岑溪市检察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并以滥用职权罪对其提起公诉。

原标题:广西岑溪市一交警两次私自放走违法车辆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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