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年刘海,在宁租住地公用洗漱间里见一美女而心怀不轨,深夜翻窗潜入欲行强奸,因对方反抗未得逞而不甘,竟留下字条和QQ号,威胁对方必须顺从他意,对方留言假意答应,当刘海再次入室后被抓。扬子晚报记者昨天获悉,嫌疑人刘海因涉嫌强奸未遂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23岁的刘海是安徽宿州市人,在南京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业务员。据刘海交代,他租住在鼓楼区某公寓楼里,平时大家合用洗漱间。7月9日,刘海在晚上洗漱时,发现一位身穿睡衣身材苗条的女孩阿芳,虽然仅看到一个侧面,令他不能自已,顿起色心。
经过一天的观察,他发现阿芳的房间在二楼,就在洗漱间不远。深夜11点,他来到阿芳房门口偷听一番,等到对方睡下后才回到自己房间里,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更没有心思玩手机了,满脑子全是阿芳的影子。
次日凌晨3时许,刘海从洗漱间的窗户爬出来,顺着墙壁上了二楼,再从阿芳的窗户爬进去,看见阿芳盖着被子睡着了。他悄悄来到床边,掀开女孩身上的被子,欲行不轨,阿芳立即被惊醒,一抬头,右眼被刘海的手指划伤了。
惊诧的阿芳发现,眼前站着一名赤裸上身、仅穿着一条大短裤的陌生男子,吓得大叫,并伸腿踹向刘海的肚子。刘海没有防备,肚子上挨了一脚,顿时慌了,翻窗逃走。
由于是深夜,阿芳并没有完全看清刘海的长相,后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男同学林某。
刘海没有得手,总感觉心有不甘。刘海自以为,女孩的房间半夜进了男人,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多半都会选择保持沉默。为此,他想拿这个事情要挟阿芳,逼阿芳就范。他写了一个纸条,上面留有自己的手机号和QQ,还威胁说:“你必须加这个QQ号,否则我就把你的丑事让人知道。”并乘没有人注意时将纸条塞入阿芳的门缝里。阿芳又将这一切告诉了同学林某。
林某按照刘海留下的QQ号,加了刘海,经过一番试探后,林某确认刘海就是入室图谋不轨的人。
于是林某故意以阿芳的口气约刘海再见面。蒙在鼓里的刘海不知是计,迫不及待地提出当晚就去,并要求阿芳晚上不要关门。
7月14日,阿芳与林某商议,决定由林某带上刀子,悄悄躲在阿芳的门背后,而阿芳坐在床上等着刘海,然后将其抓获。当晚9时,刘海发觉楼道里已没人走动,悄悄来到阿芳门口,轻轻一推,门果然没有上锁,他看见阿芳正坐在床上等他,喜出望外,刚要上前动手,不料脖子上被架了一把刀,刘海一回头,看见身后多了一名拿刀的青年男子,只得束手就擒。刘海被迅速赶到的民警带至附近派出所,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文中当事系化名)
原标题:男子强奸未遂逼人加QQ 再次赴“约”被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