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打击市场操纵 国外的“经”是怎么念的?
打击市场操纵行为被国际证监会组织明确列为证券监管机关三大职责之一,一直是全球各国证券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面对不断“变脸”的市场操纵,国外的“经”是怎么念的?
举措一:立法源头和执法权限双管齐下
专家介绍,“提前预防,露头就打”成为国际社会惩戒和威慑金融市场不法行为的重要共识,各个国家和地区纷纷降低了对市场操纵的立案标准、起诉标准和认定标准,监管执法打击力度显著增强。
举措二:增强力量,扩充执法权限
前伦敦交易所监管部专家尼克·贝利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各国普遍加大了对执法部门的人员与预算投入,有的还作了机构调整。此外,保障主管机关拥有必要的监管调查权限极为重要。尼克·贝利介绍,欧盟要求保障各成员国主管机关拥有必要的监管调查权限,确保对有关犯罪行为予以有效、相称和劝阻性的刑事制裁。近期,国际证监会组织拟在增强版多边备忘录中明确要求成员机构有履职的必要权力,包括强制询问权、提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保存的记录等。
举措三:建立多层次统一的监控体系
各个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近年来致力于建立多层次统一的监控体系,完善基准利率、汇率等多领域违法线索的发现机制,提升数据分析和技术能力,开发针对高频交易等新型操纵的监控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