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外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其中在成都办理签证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国100元。
重新审核后的外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认证费和代办签证费。在认证费中,商业文件的收费标准为每份100元,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领事认证加急费每份(证)收50元。在代办签证费中,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元;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通知要求,外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须经外交部授权,按管理权限开展。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办理其他证照,填报申请表、单、卡及提供其他服务时,均不得收费。
(记者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