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利好消息。
《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完成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与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已建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全省范围跨机构、跨区域的健康信息、就诊信息共享。《意见》提出要全面普及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单学科会诊、多级多学科会诊、影像会诊等会诊类服务,远程影像、病理、心电、检验等诊断类服务,远程胎心、心电、血压、血糖等监测类服务,网络门诊等诊查类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记者 侯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