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泸州一校长挪用公款65.8万 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16-12-26 19:4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6日讯 今(2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古蔺县纪委了解到,该县二郎镇中心校原校长钱守信先后5次挪用公款共计65.8万元供个人使用。近日,钱守信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钱守信,男,泸州古蔺县人,中共党员,二郎镇中心校原校长。2014年1月至7月,钱守信利用职务的便利,先后5次挪用二郎镇中心校公款共计65.8万元供个人使用。2016年5月,钱守信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2016年6月,钱守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作为一名校长,钱守信本该以推动学校教育发展为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为全校师生树立榜样,竭尽全力带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然而他非但没有尽好应尽职责,还胆大包天、擅自挪用学校公款供个人使用,损公肥私,严重损害了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利益,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古蔺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在任何时候,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戒,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以身试法。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我,坚持做到守住法律的“底线”,不踩纪律的“红线”。要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时刻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同党员干部的形象联系起来,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慎初、慎微,以防小节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原标题:泸州一校长挪用公款65.8万 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