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盐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确保春节期间食盐供应的通知》,维护稳定的食盐流通秩序,保障春节期间全省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盐供应和价格平稳,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将配合物价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区域内出现食盐脱销现象或价格异常等问题。各地将进一步加强盐政执法,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对本地盐业公司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各地盐业主管机构将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规范食盐配送、批发销售,规范工业盐销售行为,制止本地食盐市场无证批发食盐行为,杜绝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对餐饮机构、农村集市、城镇商超等,相关机构将在春节期间进行例检抽查,制止不合格食盐上市销售。(记者 朱雪黎)
原标题:春节期间我省确保食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