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总体部署。2014年2月,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拉开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
3年来,四川把全面深化改革的设计图变成了怎样的施工图?啃下改革硬骨头,今后还将从哪些方面下手?省委改革办、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国资委首先给出答案。
曾卿
杨秀彬
徐立
任丁
2月9日,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省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曾卿介绍改革总体情况,省委农工委常务副主任杨秀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立、省国资委副主任任丁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晓骏主持新闻发布会。30余家中央媒体和境外新闻单位驻川机构、省市主要媒体及重点新闻网站的50余名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省发改委
去产能 不会引起煤炭钢铁暴涨
“数据显示,四川2016年全省压减420万吨粗钢产能,削减煤炭产能2303万吨,实现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完成2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四川改革攻坚初见成效。数据显示,去年四川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万家以上。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去年全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达6900亿元,七大传统优势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7.9%,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工业总产值超过1700亿元,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40%以上。
在现有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效?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的改革,如煤炭钢铁行业改革和稳定同步实现?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徐立就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答复。
电价重工轻商?
推动电价改革缩小电价差
去年以来,四川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总体是有一定效果的,比如要素成本方面。但也有一些领域还有待深入,有企业反映,四川电力过剩严重,但当前的阶梯电价政策的思路是限制消费的,四川三产业占比已经超过二产,但体现在电价上,依然是重工轻商。针对这些领域,今年有没有一些新的举措?
对此,徐立表示,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从2006年开始推行的。针对目前的电力供需形势,除继续保持居民低谷优待电价外,四川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适当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建议,特别是在丰水期,鼓励居民电力消费。“我省的电价政策与全国一样,有一个历史演变过程,一般工商业电价高于其他类别用电价格是全国的普遍现象,一般工商业电价承担了居民、农业、农排电价的交叉补贴来源。”他表示,如果大幅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将导致抬高居民、农业、农排等电价。“下一步电价改革将逐步缩小各类用电类别的价差,减少用电类别之间的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的本来属性。”
煤炭钢铁涨价?
整体过剩但不会价格上涨
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上涨,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四川提出,今年将继续推进钢铁煤炭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述领域商品的价格会不会出现继续上涨的态势,如果出现了,该如何应对?
对于市场关注的问题,省发改委也高度关切。徐立说,去年下半年,煤炭市场供求紧张、价格上扬,但随着全国、全省先进产能的释放、天气转暖电煤用量减少和交通物流条件的改善,煤炭市场将逐步企稳,煤价会回到合理区间。徐立表示,下一步,全省煤炭去产能后,全省仍将保留煤矿450-500处,产能约8000万吨/年,能够保障省内重点用煤需求。“就钢铁的情况看,与煤炭行业的情况相似,目前总体仍处于产能过剩状态,化解落后产能不会引起钢铁价格过快上涨。”徐立说。
省国资委
资产证券化 力推川化股份恢复上市
“今年四川省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工作将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股权多元化改革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
到2016年底,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已经达到4.3万亿元。而根据不久前发布的《四川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四川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4.8万亿元、资产证券化率达30%等多项目标。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这一年里四川省国资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在9日举行的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国资委副主任任丁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员工持股
改革试点方案有望下月披露
任丁在发布会上透露,2017年四川就将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目前方案已经基本完成,如无意外的话将在下个月正式披露。
对于具体试点企业,任丁没有透露,只表示方案出台后,除了在省属国企选择3-5户进行试点外,市州属及以下国企也将选择3-5户进行试点。但他表示整体方案将脱胎于国务院国资委在去年8月下发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四川省的方案会根据四川省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些硬性的规定不会改变。”任丁说,这包括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国资委的《意见》对试点企业条件进行了严格要求。其中要求企业须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还有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等。
原标题:员工持股 试点方案有望下月披露